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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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心网友 时间:2024-05-31 19:50
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强制权,很多问题可能根本就无法解决,火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只好借故不去解决,其结果是社区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与保障,大多数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所需望得到的服务质量也就无从谈起,这实际上也是对大多数业主正当权益的损害。同时,这个强制权还应由业主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,根据业主大会的意见与授权和本社区的实际情况,通过物业管理合同、契约等赋予给物业管理公司的。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切权利都来自全体业主,它只有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契约,得到全体业主(业主委员会)的委托与授权,才享有各项管理物业的权利,适度的强制权同样需要全体业主的委托与授权。这种委托与授权应该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契约中得到说明与体现,这种强制权也应该让全体业主明确了解。这样,物业管理者的强制行为才不致构成对少数业主的侵权行为。当然,业主可以授予物业管理公司这种适度的强制权利,也可以不授予或者收回这种权利。热心网友 时间:2024-05-31 19:51
如果你违规了是可以的